金沙总站4166地址关于发布实施《虎石台产业园制造业单元区域评估(环境影响评价)报告》的函
沈环区评〔2023〕2号
沈阳辉山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各有关单位:
《虎石台产业园制造业单元区域评估(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以下简称《报告》)已由审查小组完成审查,现予以发布实施。有关实施意见如下:
一、虎石台产业园制造业单元位于辽宁省沈阳市沈北新区北部,东至蒲河景观路,西至虎石台大街,南至蒲畅路、蒲升路,北至规划路,评估区域面积约2.41平方公里。主导产业为高质量发展制造产业,打造装备制造产业集群。其中,制造业包括汽车、铁路、船舶、航空航天和其他运输设备制造业、通用设备制造业、专用设备制造业、电气机械和器材制造业、仪器仪表制造业、新材料、新能源、计算机、通信和其他电子设备制造业(包括IC装备)、新能源汽车及零部件(包括与新能源汽车产业和其产业链密切相关的新能源电池以及其正负极材料、原料生产制造业)、建材及家电产业等制造业。《报告》对该片区实施开发建设可能造成的环境影响进行评价,提出预防和减缓不良影响的具体对策措施。在片区开发实施中,各有关项目建设单位应严格落实《报告》及其审查意见要求,做好评估区域生态环境保护工作。
二、落实优化建议,坚持绿色发展。做好与沈阳市城市、土地、供热规划等相关规划的衔接,加强对开发区域及周边集中居住区防护,加快推进区域管网、雨污分流系统及配套污水处理厂扩建工程建设,提升区域废水、废物收集和集中处置能力,依法依规收集处理危险废物。
三、评估区域开发建设有关管理部门应在项目策划生成、规划选址、土地划拨出让中,协同做好《报告》相关内容和生态环境要求的告知与执行。建设单位在建设项目选址选线、设计、施工、运营中,应切实落实《报告》提出的各项有关污染防治措施,严格履行企业主体责任。
四、评估区域拟进驻的建设项目,应严格按照《报告》差异化环境准入清单,实行禁止准入、告知承诺制准入、环评“一本制”准入、备案准入、许可准入管理。禁止准入项目不得入驻建设;列入环评“一本制”准入清单的项目,无需单独编制和报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项目建设单位做出承诺后(详见附件1),直接依照《报告》环评“一本制”准入环境管理告知内容清单的内容、要求,落实各项有关生态环境保护措施;列入告知承诺制准入清单的,实行环评审批“即来即办”立等可取;区域内未列入禁止准入清单、告知承诺制准入清单、“一本制”准入环境管理告知内容清单的建设项目,需根据正在执行的生态环境部《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要求,履行许可准入、备案准入环境管理,许可准入类项目未经生态环境主管部门批准,项目不得入驻建设。
五、如区域产业发展方向有重大调整或《报告》与实际开发建设发生严重不符等问题,需重新启动区域评估(环境影响评价)报告编制,并报我局审查。
附件:1. 建设项目环评“一本制”准入承诺书
2.《虎石台产业园制造业单元区域评估(环境影响评价)报告》差异化环境准入清单
金沙总站4166地址
2023年1月18日
(此件公开发布)